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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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4:50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 诉讼 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参加诉讼。 2、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3、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4、人民*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正确追加第三人,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在审判实践中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适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