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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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规则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规则
笔试规则
本条目由《考场规则》和《填涂答题卡(纸)须知》整理、汇编而成。
一、考前 40 分钟,考生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每场考试前 20 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进入本科目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查对。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计算机资格考试笔试现场
计算机资格考试笔试现场
三、考生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后 60 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不能交卷出场。
四、考生只准携带黑色、蓝黑签字笔或钢笔、2B 铅笔、削笔刀、橡皮、圆珠笔、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电子设备及通信工具等考试中禁止使用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五、考试上午科目(综合知识或基础知识)考生使用答题卡作答,下午科目(案例分析、应用技术或论文)使用答题纸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生拿到答题卡(纸)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折皱、有无污渍,发现答题卡(纸)有问题须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七、考生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区”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条形码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应首先确保本人填写的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监考人员在“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记录需要更正的信息。 [7]
八、考生一定要认真、仔细地阅读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
九、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对应的信息点,不用 2B 铅笔填涂或在试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计算机资格考试笔试现场
规定在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科目,考生必须使用黑色、蓝黑签字笔或钢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解答不予评分,答题字迹要清楚和工整。下午考试科目如有选做题,必须准确填涂选题框。严禁将草稿纸从试题本上撕下或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确保答题卡(纸)版面整洁、平整,严禁乱涂乱画或折叠。填涂部分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不留痕迹;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的部分可以直接修改,但不要影响填涂部分。不能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否则不予评分。
十一、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损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
十二、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 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草稿纸和条形码等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
十四、考生应妥善保存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和领取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准考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也不得用于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
机试规则
一、考前 40 分钟,考生应到达本科目考试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每场考试前 20 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必须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查对。
计算机资格考试机试现场
计算机资格考试机试现场
三、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 60 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不能出场。
四、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电子设备及通信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优盘、MP3、掌上电脑等)。书包、雨伞、大衣等物一律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五、考试前 10 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考生双击考生机桌面上的“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图标,启动考试系统客户端,按照《上机考试注意事项》的要求,录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等信息,进入考试系统。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答题。
六、考生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计算机系统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 [7]
七、考生按照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的要求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除完成题目要求的内容外,不得在答卷内填写其它任何与考生身份有关的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执行交卷操作,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计算机资格考试机试现场
计算机资格考试机试现场
九、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 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同时,对应试人员的违纪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核实,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的依据。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的考生,考试系统将不能正确记录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二、除本考场考生、主考、监考、巡考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十三、请妥善保存准考证,考生凭此证上网查询考试成绩和领取资格证书。准考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也不得用于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
十四、请提前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7]
机试操作
1 、启动考试系统后,考生直接单击“连接考试管理服务器”(也可能需要根据考场提示,输入考试管理服务器的 IP 地址,然后单击“连接考试管理服务器”)进入考试系统。
2 、根据屏幕提示,输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和有效证件号(其中考生准考证号和姓名必须输入),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确定无误,开始抽卷”。如果输入了错误的准考证号,请点击“重新输入准考证号”,重新输入。
注意:考生信息是考生考试答卷的唯一身份标识,一旦确认,此信息考生不能修改。
3 、答题界面为浏览器模式,可以按任意顺序答题。
4 、操作题答题操作方法:
上机考试操作图示
上机考试操作图示 [7]
(1)单击“开始答题”按钮,系统即启动与试题相对应的程序环境(例如,如果题目要求用 Word 完成某项任务,系统会自动启动 Word 应用程序环境),同时试卷会缩小成为一个可调整大小的浮动题板,用来显示题目内容(见右图)。
(2)考生在该环境下按试题要求操作即可,答题过程中如需要其它应用程序,请自行启动。
(3)考生答题结果须保存,在当前程序环境中执行保存操作即可,注意务必不能更改保存文件的路径和文件名。在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浮动题板中的红色字体。
(4)如需修改答题内容,请随时回到完整试卷,单击“开始答题”按钮。
5 、答完所有试题并检查无误以后,单击屏幕上端“交卷”按钮,根据提示检查答题数量,单击“确认”后即完成交卷。
6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能随意更改考试计算机的系统配置,不能执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否则将导致考试意外,其后果将由考生承担。
7 、如遇到计算机系统故障,请举手向监考工作人员示意。 [7]
违纪处理
依据*令第 12 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有考场违纪行为的,有以下处理: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第一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17]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18]
第二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 (三) 项至第 (八) 项行为之一的,2 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我们不能做…
我们不能做…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产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18]
第三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者第二条处理;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交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18]
第四条 对提供虚*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 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18]
第五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 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8]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程序
第六条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收缴的考试作弊工具
收缴的考试作弊工具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18]
第七条 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一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18]
第八条 *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传送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18]
第九条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8]
第十条 有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由省级*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18]
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本规定 2 年内或者 3 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