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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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23:57
为预防和严厉打击我县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牢固树立“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杜绝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确保我县罂粟等*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甘肃省禁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不论种植数量多少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对种植者均依法查处,非法种植的罂粟等*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二、坚决打击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原植物和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及抗拒铲除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情节将处以治安处罚、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对非法种植*原植物行为,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主动到*机关自首或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包庇、纵容、袒护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人员或为其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充当保护伞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希望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原植物和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者认清形势,主动到*机关自首和检举、揭发他人非法种植行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继续非法种植的,坚决予以从重惩处;对打击报复禁种铲毒工作人员、检举人员和证人者,*机关将予以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