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工作是受伤 算不算工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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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6
在工地上工作,受伤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职工在工地上工作,受伤是否算工伤,要看受伤原因,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是否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6
如果能有证人证明你在这工作或有工地上的工资条,构成事实合同,算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7
1、“临时工工伤是按正式工赔偿标准赔偿吗?”:是,毫无疑问。
2、临时工是在以前计划经济年代的用语,在《劳动法》实施后就已经没有这个概念了: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转变成了合同用工方式。
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可能在人们眼里就是临时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其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4、所以:要《劳动法》实施之后,临时工的待遇与正式工没有区别,受到工伤时的赔偿标准也应与正式工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