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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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38
根据《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学类、中药学类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二章 考试
第六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会同国家药监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十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38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分数线是药学类、中药学类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三区三州(四川、云南、青海、贵州部分区域以及*),的合格线略低于72分,由64分至72分不等。
其中的药学类考试科目有《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每门科目卷面满分为120分。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有《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以及《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也均为客观科目且每门科目卷面满分为120分。
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以及证书管理:
1、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4、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关于2019年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39
2019年的合格标准是60分,2019年的合格标准是72分!更多执业药师合格分数线,考试动态到233执业药师网看下哈,很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