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3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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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04:28
去*起诉没有对方地址怎么办
去*起诉没有对方地址怎么办,随着现在教育的普及程度,法律的知识层面是比较的深入人心,是越来越多的越来越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还学会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以下分享去*起诉没有对方地址怎么办?
一、起诉欠款没地址怎么办
起诉欠款如果没有地址,就不能起诉。因为*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正常的审理案件。
提供被告的住址信息是原告的义务。所以,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会认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不会立案受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裁定不予受理。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
(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
(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一、起诉债权人没有地址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没有地址可以约见律师指导取证处理,然后及时去*起诉,确认债权,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二)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欠钱不还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当事人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起诉的话,可以选择其他的一些东西作为证据,比如录音、付款凭证等等。也就是说,在欠条诉讼当中,欠条并不是作为唯一的证据存在,当然其的证明力肯定是比其他证据要强的。
起诉不知道对方地址会影响立案吗
须有被告具体情况才能起诉,其中包括地址,地址不详的话就无法送达诉讼文书。原告虽然不知道详细地址,但知道大概地址,*可以查清楚的,*就会受理,查不清就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