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说风云20 宋朝(宋朝的国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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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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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21:35
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至道三年(997年),共分十五路(名称上道改为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朝的地方*机构实行州(府、军、监)、县二级制(见府、州、军、监)。宋朝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997年(至道三年)始定为十五路,包括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陕西、广南东、广南西路。1001年(咸平四年)分西川路为益州、梓州二路,分峡西路为利州、夔州二路。1020年(天禧四年)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西二路。1072年(熙宁五年)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之后又将河北路分为东西二路,分京东为京东东、京东西二路。1106年(崇宁五年)又将开封府升为京畿路(北宋二十四路)。
1122年(宣和四年)宋金盟约(宋金和议),约定灭辽后宋得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后只赎回燕京、涿、易、檀、顺、景、蓟七州,前议作罢。建炎南渡后,宋朝设立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京西南、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共十六路,1208年(嘉定元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宋朝的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制度可谓重内轻外,*高度集权。虽然避免了唐朝藩镇割据的局面,但导致地方资源狭小,也致使终宋一代受制于敌国。
政和元年宋因五代之旧,结束了自安史之乱以来的*局面,基本完成了中原地区统一。宋与辽的疆界长期稳定在雁门山-大茂山-白沟一线。由于失去燕云十六州的屏障,朝廷只能在边界上广植柳树。在与西夏的作战方面,宋神宗力图开扩疆土,取得了绥、熙、河、洮、岷、兰等州。哲宗时又进一步取得了湟水流域,洮河上游与贵德一带的土地。崇宁三年(1104年)收复失地,置陇右都护府。建炎南渡之后,宋朝领土仅限于秦岭淮河以南、岷山以东地区。宣和三年(1121年)西安州、怀德军又被西夏所取。宋朝也在与大理交界处设立了黎、叙、泸、黔、邕等州。 [85] 绍兴八年(1138年)金朝领三省事宗磐等人将河南、陕西之地归还宋朝。绍兴十一年(1141年)《绍兴和议》后,以淮水—大散关为宋金国界,南宋割唐、邓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以文官治国,避免中晚唐五代藩镇割据、武官兵变问题。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实行的是两级制,即近400个府、州、军、监为一级,1234个县为一级。府为*较尊的地区,比如首都、陪都等;军一般是军事重镇或要冲;监设在一些主要的工矿牧盐等重要物资产区。在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这种把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到行政区划上,在中国 历史 上还是一个创举。
州一级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州(军、监)事”同时州一级还设通判一职,以制约知州的权力。宋代行政区划最另类表现,是“路”的发明。路是直辖于*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至道三年,共分十五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960年,赵匡胤发动兵变取代后周,建立宋朝,依旧建都于开封。979年,北宋攻灭北汉,结束自安史之乱和黄巢之乱以来的藩镇割据局面。然而,宋朝与辽国的疆界已经退至今山西的河曲、岢岚、原平、代县、繁峙和河北的阜平、满城、容城、霸州及天津市区一线。在宋辽间的战争中,辽军曾多次南下,最远到达澶州(治所在今河南濮阳市);宋军也曾推进到此线以北。由于没有燕云十六州以北的冀北山地作屏障,朝廷只能在边界上广植柳树作为界线。在与西夏的作战方面,西夏首领李继捧虽一度向宋朝投降,并献出银州、夏州、绥州、宥州四州之地,但他的族弟李继迁在三年后就占据银州,以后又不断进攻夏、灵、麟等州,一直没有真正服从过宋朝的统治。1034年,李继迁之孙李元昊正式建夏国,史称西夏。此后,宋朝的西北界大致稳定在今甘肃兰州、靖远,宁夏同心及陕西北部的白干山一线。宋神宗力图开扩疆土,设置绥、熙、河、洮、岷、兰等州。哲宗时又进一步收复河湟地区,洮河上游与贵德一带的土地。1121年西安州、怀德军又被西夏所取。在西北,是从吐蕃夺取唐朝后期以来的失地。1071年,宋廷任命王韶为新置的洮河安抚使,开始对河湟一带用兵。最后收复今乌鞘岭以南的湟水流域、大夏河流域、洮河流域。对西南在唐朝后期脱离统治的少数民族地区,宋朝的进展是恢复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控制。经过多次的军事征伐和“招抚”,今四川南部、湖北西南、湖南西部、贵州东北和广西西部重新归入版图,设置正式州县或羁縻州。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1072年派章惇开“梅山蛮”。梅山即今湖南中部新化、安化一带,是瑶族聚居地区,从此设县建城,编户籍,定赋税,与汉地一样设置正式行政区管辖。至宋徽宗时期,版图最为辽阔,其南至思陵州(今广西宁明)、东至登州(今山东蓬莱)、北至代州(今山西代县)、西及西宁州(今青海西宁),国土面积约达320万平方公里。
1126年(靖康元年),金军攻占开封,次年宋徽宗和宋钦宗二帝被掳北迁,北宋覆灭。1127年,赵构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南)即位,是为宋高宗,史称南宋。在金兵的进*下,高宗不断南迁,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1131年升越州为绍兴府,建为行在所(临时首都)。建炎南渡之后,南宋领土仅限于秦岭淮河以南、岷山以东地区,中原被金国占据。南宋初,金兵一度进到今湖南、江西、浙江一线。绍兴和议后,宋金双方确定以黄河为界。后金人毁约,出兵取河南、陕西。绍兴十一年(金皇统元年),宋金议定以淮河为界。第二年又将西部界线调整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及今秦岭以南。以后虽有局部变动,基本稳定在这条界线。南宋的南部和西南边界并无变化,宋朝与大理交界处设立黎、叙、泸、黔、邕等州。据赵汝括于1226年所写的《诸蕃志》一*载,当时澎湖列岛已隶属于福建路的晋江县。
唐朝监察机构道的划分是以山河地理为主要原则的,宋朝路的划分则是在唐朝的基础上,兼顾了经济和人文的差异性,从而更加科学。唐中叶后,道实际上已名存实亡,节度使所辖之地虽不少称道,但道制监察机构已混乱不堪,这为宋代改革为路制准备了条件。由于南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并超过北方,南方的版图得以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古扬州地区,江西、福建已经和今天的版图差不多了,吴越地区独立为两浙路,以徽文化为核心的皖南及周边地区为江南东路,淮河下游为淮南东路。华东地区这样合理的划分,即使在今天而言,无论是从地理、风俗、语言、经济形态来说,都是极具参考价值的!
事实上,宋之路不似唐之道,路为行政机构,有明确的帅司宪司漕司治所,唐代的道只是监察区,并非行政机构;因此,把唐代道制监察区划和宋代路制行政区划归为一个时期,是不适宜的。
宋初力平群雄,疆域区划难以顾及,太宗因袭唐朝旧制,略事改革,分全国为13道:河南道、关西道、河北道、河东道、淮南道、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陇右道、山南东道、山南西道、剑南东道、剑南西道、岭南道。但不久,在993年(淳化四年)把全国又合并为两京(东京、西京)10道;去陇右、山南东、山南西三道,并剑南东、西道为一;改岭南为广南道;增设两浙道。但第二年即废,于是正式废去道制,改为路制。
其实在宋太宗初年,979年(太平兴国四年)已设21路,第三年后又为19路,989年(端拱二年)改为17路,992年(淳化三年)有16路。可见,在淳化五年以前的15年中,宋太宗一直实行“道”、“路”并存的行政区划制。淳化五年后,全国设路也未有定规。在997年(至道三年)始定天下为15路:京西路、京东路、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淮南路、江南路、两浙路、福建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西川路、峡西路。1020年(天禧四年)增至18路,宋真宗分西川路和峡西路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4路,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1074年(熙宁七年)增至23路,宋神宗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分陕西路为永兴军、秦凤两路,分京西路为南、北两路,分河北路为东、西两路,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1085年(元丰八年)颁行的《元丰九域志》,即依据23路的行政区划制编写的,京畿所在的开封府则不在23路之列。
1105年(崇宁四年),宋徽宗将国都开封府置为京畿路,合称为24路。1122年(宣和四年),宋徽宗与金联盟,约定灭辽后,金将燕云16州归还宋朝,因而宋拟置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但金灭辽后失约,所以北宋末年号称拥有26路,实际上还是24路。
南宋*经济中心转移至两浙东路,1142年(绍兴十二年)分路16: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嘉定元年(1208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宋代路下为府、为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当时,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朝很相似。据《元丰九域志》记载:1085年(元丰八年)时,全国有府14、州240。
两宋的行政区划中还出现一些新单位——军、监。军始于唐,当时称军镇,属军事系统,多设在边区,只管军队不管民政。五代时,军不仅管兵马,也辖有土地、民政,但各军、监皆不辖县。在宋代,军则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监是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五代初已开始出现,但也在宋代才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宋代的军、监有两类:领县的或不领县的。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隶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隶于府或州。所以,宋代县级以上、路级以下的区划单位有府、州、军、监四类,县一级的区划单位有县、军、监三类。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北宋全国有军37、监4、县1255。
宋代的行政区划,最高一级为路;实施的*制,最基本的是路—州—县;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县级单位有县、军、监。
关于宋代地方行政组织的特点,或总结为三个特色:
一是用文臣出守列郡;
二是将地方*权力完全收归*(宋代所有地方官均为*办事);
三是尽量使地方官吏互相牵制,如一路之中四职并行,府州之中长官与通判牵制等(叶伯棠1978)。
有的学者以宋代整理农政皆归于失败为例,分析了导致农政中辍的原因,也就是宋代地方行政的四个弱点:
一是宋代县级*等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残破不全;
二是地方官进用考核不严密;
三是州县胥吏之恶化;
四是乡县间豪猾土劣之大量增加。指出,宋代只知减少中小县级*的编制,而不合并县数,造成县级*组织不健全,实为宋代地方行政低能之第一原因,而后三个原因共同作用,则加重了这一弱点。
我们下期再见,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