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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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1 02:50
学法减分有三种途径,其中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参加“学习减分”次数不限。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减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习减分”。有下列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两次以上满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卖积分受到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过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或者免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在参加满分教育和持证教育考试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