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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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3:59
为7.4万元/亩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当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助。
以潮州市为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除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外,按不高于7.4万元/亩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当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助或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收益补助(或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的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亩。
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公路、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另定。青苗补偿标准依照《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多年生作物补偿标准》执行,
并按1.2万元/亩由镇*、*事处包干负责。
扩展资料:
农村征用土地的相关要求规定: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用地控制范围内合法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收补偿的登记、确权等工作。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用地控制范围内严禁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倒卖、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严禁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开采矿产资源(包括挖取砂、石、土)和回填坑塘、河渠等改变地貌活动。
3、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用地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或抢种多年生植物;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变更租赁关系、转移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源:潮州市*-潮州市*关于印发《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4:00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五十二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出让人应当对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4:01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安置补助费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扩展资料
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地补偿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4:0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的耕地被征收的,补偿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