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治理工作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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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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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4:06
(一)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1.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完善政绩考评机制。要把对基层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紧紧围绕基层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内容;树立法治导向,完善政绩考评机制,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基层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深入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基层*目标管理;创新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县级综合执法试点,推进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
3.加强对行政权的规范和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快推进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纠错问责、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二)切实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1.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建设。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适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必须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要按照人员力量应与机构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相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基层*法制办人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提供机构支撑和人才保障。
2.加强基层*机构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扩大编制、充实人员;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建立基层权、责、事、财相匹配的法治装备和财政保障制度,使之与目前承担的繁重任务相适应。
3.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加强基层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和培训,拓宽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渠道,注重司法辅助力量建设;要适应平安合肥建设的新任务,加强基层警力建设,特别要按照有关规定,提高待遇保障,配齐配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缓解当前基层一线警力紧缺的矛盾;要适应社区矫正的新特点,加强基层司法所执法力量建设,着力解决责权不匹配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基层依法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注重新兴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选拔培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的人担任基层党组织*,努力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为依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加强居(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厘清基层*与自治组织责权边界,让社居委回归自治本位;要突出重点,对社区“综合减负”,更好的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功能。
3.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在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基层社会组织是群众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同时,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指导,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法治宣传、培育法治文化
1.创新普法教育方式。要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注重创新“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等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学法用法和新市民等社会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法治建设中,要注重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发挥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合肥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传播正能量、提升精气神,弘扬真善美、贬斥假丑恶,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深化法治合肥建设为目标,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要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完善固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业优势。
(五)深化科学立法,提升法治水平
1.加强立法调研,深化立法协商。科学立法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要通过完善立法协商机制,深化立法协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2.尽快理顺开发区法治关系。*职能转移与下沉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关键对下放职能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要有科学的论证和评估。开发区是我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目前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应按照依法行政的思路,通过地方立法或*规章的形式,理顺法治关系、明晰执法主体,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
3.积极推进“五小”行业治理法治化。“小餐馆、小发廊、小旅店、小网吧、小歌厅”,一直以来是我市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虽经多年探索,仍有诸多困扰,基层反映强烈。应加强对“五小”行业的立法研究,通过完善法规规章实现“五小”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我市文明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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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4:06
普法,只有大家都知法守法,才能达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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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4:06
(一)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1.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完善政绩考评机制。要把对基层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紧紧围绕基层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内容;树立法治导向,完善政绩考评机制,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基层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深入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基层*目标管理;创新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县级综合执法试点,推进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
3.加强对行政权的规范和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快推进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纠错问责、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二)切实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1.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建设。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适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必须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要按照人员力量应与机构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相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基层*法制办人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提供机构支撑和人才保障。
2.加强基层*机构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扩大编制、充实人员;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建立基层权、责、事、财相匹配的法治装备和财政保障制度,使之与目前承担的繁重任务相适应。
3.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加强基层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和培训,拓宽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渠道,注重司法辅助力量建设;要适应平安合肥建设的新任务,加强基层警力建设,特别要按照有关规定,提高待遇保障,配齐配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缓解当前基层一线警力紧缺的矛盾;要适应社区矫正的新特点,加强基层司法所执法力量建设,着力解决责权不匹配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基层依法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注重新兴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选拔培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的人担任基层党组织*,努力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为依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加强居(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厘清基层*与自治组织责权边界,让社居委回归自治本位;要突出重点,对社区“综合减负”,更好的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功能。
3.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在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基层社会组织是群众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同时,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指导,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法治宣传、培育法治文化
1.创新普法教育方式。要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注重创新“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等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学法用法和新市民等社会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法治建设中,要注重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发挥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合肥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传播正能量、提升精气神,弘扬真善美、贬斥假丑恶,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深化法治合肥建设为目标,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要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完善固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业优势。
(五)深化科学立法,提升法治水平
1.加强立法调研,深化立法协商。科学立法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要通过完善立法协商机制,深化立法协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2.尽快理顺开发区法治关系。*职能转移与下沉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关键对下放职能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要有科学的论证和评估。开发区是我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目前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应按照依法行政的思路,通过地方立法或*规章的形式,理顺法治关系、明晰执法主体,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
3.积极推进“五小”行业治理法治化。“小餐馆、小发廊、小旅店、小网吧、小歌厅”,一直以来是我市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虽经多年探索,仍有诸多困扰,基层反映强烈。应加强对“五小”行业的立法研究,通过完善法规规章实现“五小”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我市文明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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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4:06
普法,只有大家都知法守法,才能达到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