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31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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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城镇是由长江和钱塘江水夹带的泥沙长期冲积而成,开垦时间距今约170年,开垦时为防海潮侵袭,筑有四方如城的泥圩,故名“泥城”。
清雍正四年(1726年),南汇建县时,泥城地区的西北部开始有人栖居生息。
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泥城地区属南汇县下沙盐场团地管辖的一团下三甲。
清宣统元年(1909年),南汇县实行城、镇、乡自治,保、团建置改为乡、镇建置,泥城地区未建乡、镇,隶属大团乡。
*十六年(1927年),南汇县实行区自治制,泥城仍未建乡,隶属南汇县第八区(大团区)管辖。
*十八8年(1929年),泥城建乡。隶属于南汇县大团区。
*二十三年(1934年),南汇改闾邻制为保甲制,同时对原区乡(镇)重新划并,泥城地区境内有中心乡、北城乡、南城乡,3个乡隶属于南汇县第八区。
*三十四年(1945年),中心乡改为泥城乡。
*三十五年(1946年)2月,南汇县又重划乡镇,再编保甲,原泥城地区境内的泥城、南城、北城3个乡划并为泥城乡,隶属关系不变。
*三十六年(1947年)春,南汇县撤区并乡,重编保甲,泥城乡隶属南汇县管辖。
1949年5月,南汇县解放,泥城乡隶属南汇县第六乡镇联合办事处。
1950年初,南汇县重划区、乡,撤销乡镇联合办事处建制,境内的泥城乡、苏桥乡、兴隆乡均隶属于大团区。
1950年8月,南汇县设立泥城区,隶属南汇县,全区辖11个乡。今泥城镇区域为泥城乡的全部,苏桥乡、兴隆乡的大部和汇茂、塘石、北窑乡的一部分。
1957年7月,南汇县撤区并乡,撤销泥城区建立泥城大乡,隶属南汇县,原泥城小乡隶属泥城大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改泥城大乡为泥城人民公社,隶属关系不变。
1984年2月,撤销泥城人民公社建制,建立泥城乡,隶属关系不变。
1994年7月,撤销泥城乡建制,建立泥城镇,实行镇管村*,从属关系不变。
2001年7月,南汇撤县建区,泥城镇隶属于南汇区。
2002年6月,南汇区撤并镇,原泥城镇、彭镇镇建制撤销,建立新的泥城镇,隶属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