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可以要求对方负责律师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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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3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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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1:45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1:46
原告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形
并不是所有案件,胜诉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用,下面列举目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用的几种情形:
1、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两条规定中的 “等费用”和 “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
最高人民*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侵犯著作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4、侵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法律援助类案件
根据 《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补充:合同纠纷类案件如何由败诉方来承担律师费
除了上述提到的债权类合同纠纷外,其它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律师费都无法律规定。但根据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了违约金,且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已经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的,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诉讼请求,一 般*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