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5条的理解。谢谢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31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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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49
每个地区都有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劳动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们在合同的中约定了工资待遇,这个工资待遇也不得低于最低劳动工资。同时,如果试用期劳动工资是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支付的,如果按照80%支付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按照80%工资支付,如果80%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就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是国家的强制规定。无论劳动者是不是在试用期,支付的工资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49
1、合同工资不准确。因为有些事计件工资。
2、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的80% ,也就是所如果这个岗位的最低工资是1000块钱,那么至少给你800才合法。
3、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加入当地指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000块钱,正常出勤满勤的情况下给你800块钱就不合法!
4、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5、当员工想进行索赔的时候,如果月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索赔应该以当地最低标准为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50
我回答下你的问题!
法律规定一般力求*,逻辑严谨!
之所以规定成“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完全是考虑到社会中的现实问题,比如本单位无相同岗位的情形!
我举个栗子:比如现在社会中存在许多的小公司,可能会针对辅助性岗位只设一岗,如法务岗只存在一个法务专员,那该名法务在单位内部则无相同岗位可做比较!
所以说,“或者”的规定是有意义的。
你只所以有此疑问,可能是因为你只考虑了规章完善、规模较大的公司!
注:如有帮助,请采纳!如有问题,请追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5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社会上对这条规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第一,80%是仅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还是也指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第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是指不得低于其中之一,还是两者都不得低于?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具体含义,《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具体包含三层含义:第一,80%既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指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第二,试用期工资只要不低于两者中的一个标准就可以;第三,无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选择适用哪一个标准,都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