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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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1 05:30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9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申请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文件:上月企业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收入证明。根据《专利收费减免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免以下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含印刷费和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年内);(4)复审费。《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