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被判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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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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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1:53
1、为他人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指在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的任何一种都构成虚开**罪,以下是虚开*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