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3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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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1:54
地方*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简称城投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各地方开展投资建设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和资本的重要载体。然而,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也出现了诸如政企责权利关系不明确、战略定位不清晰、投资边界范围不清晰、管理*机制不健全、债务规模膨胀等突出问题。
地方投融平台*全景梳理
1.2014年9月21日,**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划清*与企业界限,地方*举债应采取*债券方式,同时推广使用*与 社会 资本合作模式。
2.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地方*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处理好*和市场的关系,厘清*债务和非*债务的边界,避免形成新的*性债务;地方*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
3.2017年5月28日,财政部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不得把*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
4.2019年4月28日,财政部*出台《财政部*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财办金[2019]40号),要求对于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的PPP项目,应当中止实施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实施,若继续实施应当按照地方*隐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妥善整改并做好地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对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从项目库中清退。对已纳入*性债务监测平台但认定存在争议的项目,项目所属本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合规性论证。
5.2021年7月9日,银*出台《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再次提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隐性债务,要求提供融资前应查询财政部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及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对承担地方*隐性债务的客户,还应遵守:不得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不得为其参与地方*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但同时也留了个*窗口:对确因经营需要且符合项目融资要求的,报本级*书面审核确认。
2022年地方城投平台发展的三个重心
一、明确发展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战略发展定位
城投平台应该贯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特殊目的载体(SPV)和特定行业领域功能性国有企业的发展定位,坚持公益类国有企业的根本宗旨,坚持“投资边界不越位、投资目的不营利、投资机会不挤出 社会 资本”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比如转型为城市综合服务商、产业园区综合运营商或特定行业领域投资运营商等,进行市场化转型发展的 探索 。明确战略定位,明晰规划方向。
二、界定投资边界范围
进一步明确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边界范围,原则上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边界不得超出公共领域,且不得超出公共领域的*投资事权范围,更不得挤出 社会 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的投资机会。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侧重于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重点投资于地方有一定经营收入且对 社会 资本吸引力不足的准经营性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于纯公益性项目或非经营性项目,从而从源头上防范*隐性债务。对于确有必要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资参与的非经营性项目,要事先制定合法合规的参与机制,包括明确*给予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或运营补贴资金的方式及其前提条件。
三、健全企业管理制度
贯彻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引入职业经理人。着力提高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战略咨询委员会,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完善投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向*发改、国资、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事前报告制度;积极引入 社会 监督机制,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财务和债务的透明度,走可持续融资和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者:何滨 ,北大纵横特聘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