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查询公积金,能够代办提取公积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5 08:3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5 09:5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5 11:17
南京如果想提取,估计能的。追问要是有不租房或不买房的,你只要确定提取后,约定好时间,他可以给你提供材料,有专人陪同办理,您只要提供基本资料就可以了。联细186+514-45-916。。到帐后再收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5 12:52
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