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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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2:12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吧,
你便把故乡戴在头顶。
走到哪里,你都是故乡的一朵蘑菇,
娘在梦里也能看见你不斜的身影。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吧,
斗笠里有我编进的鸟鸣。
走到哪里,你都能听到来自故乡的声音,
静静的夜晚,鸟鸣会滑进你的梦境。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吧,
让这片故乡的热土靠近你的心胸。
走到哪里,你都能采到来自故乡的温暖,
即使寒流侵袭的冬夜,你也会感到春意融融。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吧,
让这朵故乡的花儿伴你在闹市穿行。
走到哪里,你都能闻到故乡的芬芳,
让这泥土的芳香拍打城里的每扇窗棂。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吧,
你便把一轮月亮戴在头顶。
(本文入选人教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选读课文第2课) 王宜振,(1946— ),男,汉,山东省东平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1966年中学毕业,1968年回乡劳动。1970年在陕西黄龙县当教师。后又任公社*文书、县委宣传部干事,1978年调《陕西少年》杂志社当编辑,现任该刊(已改名为《少年月刊》)主编。
先后出版有《笛王的故事》、《中国彩色童话》、《21世纪校园朗诵诗》、《21世纪校园抒情诗》等著作二十余部。
1975年开始发表作品。主要创作儿童诗歌,也写童话和儿童故事等。出版有儿歌集《摇篮里的歌》,儿童诗集《秋风娃娃》《献给中学生的一束诗》《献给少男少女的诗》等。王宜振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儿童诗诗人,近30年来,他为广大少年儿童创作了许多优美的诗作,其作品多次获全国大奖并被收入多种版本的中小学语文和语文阅读教材。他是继柯岩、金波等诗人之后中国当代儿童诗的第三座艺术高峰,被儿童文学评论界誉为“西北的笛王”和“儿童诗的重镇”。王宜振的儿童诗创作大体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创作初始期,即上世纪70年代;第二个时期是80年代,这是他的儿童诗取得重要成绩的时期,代表作是诗集《秋风娃娃》;第三个时期是90年代至今,这一时期其儿童诗创作走向艺术成熟,代表性诗集是《笛王的故事》。2002年底,湖北少儿社出版了王宜振的《21世纪校园朗诵诗》,这部诗集以很高的艺术品位和思想品位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赢得了广大读者的欢迎,第一版发行量就突破了10000册,在近年来儿童文学原创图书出版发行低迷,特别是儿童诗出版发行几乎缺席的情况下,它确实值得关注。有评论认为这是王宜振新世纪艺术探索的重要标志,也是近几年中国儿童文学创作的重要收获。《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图书商报》等媒体也发表了一些相关的评介文章予以肯定。2003年,湖北少儿社又出版了《21世纪校园朗诵诗》的姊妹集《21世纪校园抒情诗》,它汇集了诗人王宜振少儿抒情诗新作,其艺术质量颇高,对中国儿童诗创作将产生重大影响,出版后也可能引发儿童诗歌界对当代儿童诗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等问题的思考。该书入选中宣部、*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青团*联合向社会推荐的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图书。
在国内《人民日报》、《人民文学》、《诗刊》等全国一百余家刊物发表诗歌二千余首、童话五十余万字。先后获中国图书奖、中国作协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文化部蒲公英奖、共青团“五个一工程”奖、全国优秀少儿图书一等奖、冰心图书奖、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等十余项文学和图书大奖。 《斗笠》这首诗并不长,只有五节二十行。它的内容也并不复杂,写了儿子在离开家乡的时刻,母亲没有什么好礼物相送,只吩咐儿子戴上一顶斗笠。然后,由斗笠生发开去,把故土情思和母爱融合在一起,写出了一位母亲崇高而伟大的胸怀,展现了一位母亲崇高的思想境界。
第一节,写戴上斗笠的孩子就是故乡的一朵蘑菇。这一节,以“孩子”这一亲切的字眼开头,打开了作者情感的闸门,再以一个祈使句“戴上这顶斗笠吧”,把母亲那份真挚的爱流泻了出来。为什么要送给孩子一顶斗笠呢?这得从斗笠这一意象谈起,斗笠是农村一种遮阳避雨的工具,具有浓郁的故乡气息,是寄托故乡情感的最好载体。戴上斗笠,就是戴上了家乡。由斗笠这一意象,作者又衍生了一个意象,那就是蘑菇。把孩子比作蘑菇,这不仅有形体上的喻意,更有情感上的喻意。试想,戴上斗笠的孩子远望却也像蘑菇,但作者用意更深的并非如此。“蘑菇”是家乡之物,是母亲极为亲切的食物,也是母亲情感的载体。母亲只要看到蘑菇就会想到自己的孩子,或者,思念自己的孩子也可以用蘑菇来消解。从这两层意义上来说没有比“蘑菇”更好的载体了。另外,这一节中的“不斜的身影”是母亲对孩子殷切的期望,她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外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因为,孩子只要戴上斗笠,就不会忘了故乡,不会忘了故乡人那淳朴、正直的品性。
第二小节,写斗笠里编进了鸟鸣,是来自故乡的声音。“鸟鸣”这意象值得玩味。“鸟鸣”实际上是指母亲对孩子的嘱咐、叮咛。那么作者为什么选取“鸟鸣”这个载体呢?因为鸟是可以自由飞翔的,不受时间、空间的*,无论随时随地,孩子都会听到,而且,鸟的鸣叫本身就是美的,所以母亲说那是故乡的声音。这种声音在静静的夜晚,会“滑”进孩子的梦境。诗中的一个“滑”字,把母亲那份轻轻的嘱咐与叮咛所包蕴的爱意写得灵动而圆润。
第三小节,写了斗笠是一片故乡的热土。这一小节作者把斗笠比作故乡的热土,是因为斗笠由竹编制而成,而竹植根于家乡的热土,戴上斗笠就等于把故乡的热土靠近心胸。值得玩味的是这一节中的一个“采”字。“温暖”是一种感觉,它无形无体,而“采”是一个实体的动作,它的对象也应该是实体。“采到来自故乡的温暖”的句式看起来有悖常理,但细一想却入情入理。试想,故乡的“温暖”因为无形无体,所以才会弥漫天地,你可以随手抓一把,抓到的就是故乡的一片温暖。你必定要“采”,因为温暖是看不见的,只有当你心中有故乡,你有思乡的行动时,你才能“采到”。这是王宜振最擅长的“抽象化的具象”手法。
第四小节,写斗笠是一朵花。“花儿”这意象的出现,是故乡的代名词。花儿带着故乡的泥土芳香,是一种乡村芬芳而醇厚的美。母亲以花来喻故乡,是想告诉自己的孩子:家乡是最美的,无论你穿过怎样的闹市区,看到怎样让你眼花缭乱的东西,都没有家乡美。那芳香的泥土气息,永远拍打着孩子的窗棂,拍打着游子的心。诗至这一节,情感已达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因为母亲的爱已直达游子的心。
第五节,写斗笠是一轮明月。作者在这一节中以“月亮”取喻,无疑是向读者展示主题。因为“月亮”有着浓郁的文化气息,是中国人思乡的载体。这从“路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明月有情应识我,年年相见在他乡。”等诗词中可以窥见。月亮作为斗笠的喻体,是孩子思念母亲,思念家乡的解渴之物,亦是母亲对孩子的希望。“娘心尖的一点亮”这个句子就是母亲把斗笠比喻成月亮的原因。而就是这点亮成为“灯”,成为“一盏不息灯”。由“斗笠”衍生出的“月亮”这个载体,再由“月亮”衍生出“灯”这个载体,诗句至此戛然。“一盏不息的灯”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感寄托呢?是母亲对孩子的思念之灯,希望之灯,还是孩子对母亲、对家乡的思念之灯,抑或是孩子人生之路上的指引之灯,无论是什么,这盏灯都是“不息”的。诗在这一节,情感已达极致,主题也清晰可见,而且成为永恒。
这首诗有如下特点:
1、结构整饬,韵律和谐。全诗五小节,每节都是四行两句,而且每节的第一句都相同。前四节,从结构上来说更是相似,只是最后一节略有不同,这或许是为了突出主题而特意设置。另外,这首诗韵律和谐,每节都是偶句押韵,读来朗朗上口。
2、构思奇特,取喻新颖。全诗为了表达故乡情节以及母爱这个主题,借斗笠这个载体,继而衍生了一系列的小载体,如,蘑菇、鸟鸣、热土、花儿、月亮、灯等,这些新颖而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喻体对于主题的表现起到了很好的彰显作用。
3、语言朴实,情感真挚。这首诗歌的语言朴实,但在朴实中却孕蕴着作者对故乡深深的爱,以及对母亲那伟大的爱的歌颂。整首诗真情在流淌,读者仿佛置身于一位母亲对即将远行的孩子的叮咛与嘱咐中,亦置身于远行的孩子在梦里呓语着母亲临别的叮咛与嘱咐中。
总之,这首诗是用真情写成,是情到深处的自然流露,这对于初学写诗者无疑是一个指引,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