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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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5:03
在一定程度上业主和发包人是同一概念,所以甲方就是业主或者发包人,而建设单位则是乙方。
1、在法律上来说是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的相对立的主体,一个是发包人,一个是承包人,都应该是独立的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中,二者往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即后者是前者的一个子公司,后者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
2、发包人有可能将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承包人,而该承包人又将工程包给建设单位,也就是转包的行为,这在我国的基建中是常见的现象。
3、第一发包人和第二发包人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第二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尽管第一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承包关系,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出了事情,第一发包人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