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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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3:20
教师通过主观私下选出国家教育补助资金,侵犯了学生的公平的这种权力,学生的补助资金的话是由当地的同学之间互相推举而产生的,并不是由教师主观来推选的。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普通高校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 万名,每生每年 8000 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 3% ,每生每年 5000 元。
扩展资料: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发(2007J 13 号)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的资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