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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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6:4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6:48
在《安全生产法》中,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其中的意思就是,高危行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强制性条文,一般行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推荐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