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虚开发票抵扣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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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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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5:02
接受虚开*专票怎么处罚呢
答:一、虚开*行为
(一)虚开*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专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以外的其他普通*,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罪.
虚开*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虚开**罪是怎么回事?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是我国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近年来,虚开*专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审判实践中,对虚开*专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