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1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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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34
1960年,岸信介专程赴美,10日在华盛顿与美国国务卿赫托正式签署了《日美国内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具体内容如下(1)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用和平方法并以不致危害国际和平、安全和正义的方式解决可能涉及两国的任何国际争端。(2)两国设法消除他们在经济*中的矛盾,鼓励两国间的经济合作,表明日美将加强经济合作关系。(3)两国将单独的或相互合作,通过不断和有效的自助和互助,维持并且发展他们抵抗武装进攻的能力,规定了日本不断增加防务力量的责任。(4)缔约国将随时就本条约的执行问题进行协商,确立了事前协商制度。(5)两国对日本管理下的领土上的任何一方发动的武装进攻将采取形以应付共同的危险,从而明确了美国对日本的防卫义务。(6)本条生效十年后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秀宣布终止以前一直有效,明确规定了条约的期限以及废除的法律程序。此外新条约删除了损害日本*的不平等条款。退出了日美关系的对等性,扩大了两国的合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