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2 09:2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38
虽然说在*上有人提出要开放三胎,但是这个提案并没有真正通过,也没有写入相关的律法。所以我们国家的生育*仍然是提倡生育二胎,生育*放宽了,有些人不愿意生二胎,但是有些人却违反*生三胎。如果是全职主妇,生三胎只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即可,但是在职场工作的女性,生育三胎就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麻烦。杭州的李女士在*上班,原本是大学毕业后考入*的,但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辞职,辞职后生完二胎又被单位请回去上班。但是没过多久,李女士发现自己怀了三胎,即将生产时,李女士向单位请假。被告知三胎不在计划内,没有产假一说,李女士没管那么多,只留下一份请假书就走了,几个月后接到单位的辞退书。对于这种情况,单位是没有错的,李女士三胎违反了计划生育法规,因此单位有权开除。
一、单位的做法没问题。单位的这种做法是没有错的,因为用人单位虽然在孕期、哺乳期不能开除员工,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员工的假期是要在计划生育内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付出人工成本的,如果每个人都把三胎四胎的假期算到单位的成本上,单位肯定不能认。
二、员工生三胎是过错方。单位在有些条件下是可以开除员工并且不需要补偿的,那就是员工是过错方。或者触犯了公司的合同规定,或者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李女士在这件事情中就是过错方,所以单位是可以开除的。
三、女子自己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事情发生后,女子的单位也出来说明,女子自己就是负责计划生育的。这样说来,女子本身就是知法犯法,这样单位开除也是合理合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38
我觉得这个做法并不是特别的合理,而且这也违反了相应的劳动法,同时也不合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38
我觉得这个处分比较正常,毕竟本来就是计划生育工作者,算是违反规定,而且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个处分无可厚非。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39
生孩子是人家的选择权利,不能因为人家的生产,就剥夺人家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各方面的优惠条件,这种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40
我认为这位工作者是有错在先,她明知故犯,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了二胎,她这样超生超育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