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出口企业怎么应用商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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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2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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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5:27
出口企业在申报时使用的商品代码,应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商品代码为准,若税务总局在原商品代码上进行了扩展,则应使用此商品代码的扩展代码,该码为基本商品代码--在商品代码库中,该商品的基本商品代码标志为星号。
出口企业可在使用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设置“自用商品”,即将本企业所涉及的商品代码用系统内的“设置自用商品”功能设置成“自用商品”,企业在输入申报明细数据时,可直接检索到本企业所涉及的商品,大大简化商品查找、确定的过程。
对于出口消费税产品的,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消费税专用税票后,方可办理消费税的退税,且报关出口时使用的商品代码必须是可退消费税的商品码。
在进行年度间相关业务的处理(例如:进货结转、备案表、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时,若商品代码或税率发生变化,需根据新年度的新商品税率库进行重新认定,按新商品代码进行数据结转。
关于出口商品代码在退税审核中所产生的疑点及相应的处理方法,请参考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出口退税从入门到精通立体图书系列》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从入门到精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从入门到精通》中审核疑点调整部分的相关内容;对于商品税率库所不能涵盖的特殊税率变化情况及控制要求,在税务机关的退税审核中可采用有系统管理员设置“出口退税宏观*特殊审核条件”的手段进行审核的实时监控,详情请参考《出口退税从入门到精通立体图书系列》之《出口退税管理与监控操作实务》。关于总局下发的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装载、使用方法等相关问题请参考以上教材。
1.在出口企业进行报关时,须填制海关的出口报关单,关于商品明细内容主要表现为“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币制”,其中的商品编码,即为所述的商品代码,商品名称为实际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