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途中算不算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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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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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1:00
不一定。上下班途中算工伤的得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属于交通事故,且在事故中当事人是主要责任以下,也就是说责任认定是平等责任、次责或者无责任;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合理路线上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发〔2016〕29号)规定: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1:00
在上下班途中的非第三方责任事故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第三方责任事故都属于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