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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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16:36
郑泰在郑成功北伐失败之后,对郑氏事业失去信心,开始把资金汇到日本,以备万一,寄存在日本长崎唐通事办事处。(根据郭弘斌著的《台湾人的台湾史》,寄银总共307,032两3钱4分,亦即丁银3,070贯323匁4分。然而《闽海纪要》所记载的这个数据是40万。)这件事郑成功都不知道。一直到郑泰死后,郑经派人细查帐册才发现。
从1663年(明永历17年、清康熙2年、日宽文3年)开始,郑经向派协理刑官蔡政到日本,向日方要求归还这笔钱。但是郑泰的弟弟郑鸣骏也派人到日本要求归还,而且还持有存银勘合。日本受理双方诉讼后,表示仅以双方的提诉理由不能决定,要求双方提出充分证据。
此后,1664年、1665年、1666年,郑经和郑泰亲族都各派代表到长崎交涉。到1674年,日本决定将存银交给郑泰遗族。但是此时中国正发生三藩之乱,在北京的郑泰遗属被满人控制,行动并不能自主,想要再归属郑经,于是派人前往厦门拜会郑经,以存银勘合为条件请降,郑经答应。
1675年,郑经派员往日本拿回存银。原本的30万银,日本扣开支销,只发回26万。,其中有部分因为1663年的一场大火烧黑或烧镕成块。
这一项索回寄银的事件,前后12年,郑经方面派人交涉4次,郑泰遗族则有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