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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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3:31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3:32
股份划分可以按入股时间前后分配比例,即所占总股份的比例,,可以由股东协商解决,分红没有说把盈利一次分光的,如果那样,企业就不要发展了,一般股东分红在全部利润扣除企业的发展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外,还要流一部分做流动资金,所以能纳入分配的一般占利润的30%左右,公司法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