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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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1:50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房贷*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最低六成,贷款利率需最低上浮10%。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即有过房贷记录,无论当前名下是否有房,再申请房贷也算二套房贷款;如果当前拥有一套房,无论是否曾经有过房贷,新申请房贷即算二套房。第二套住房以房屋数量为认定标准,以家庭(借款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同时对那些购房自住和改善性购房的消费者,在卖出现有住房之后,再购买新房时,只要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眼下无房产业完全可以享受首套房贷的一系列金融优惠。
特别注意(现在80%以上的银行只看贷款客户以前是否有过住房贷款来看是否是第二套房,基本上只要以前有过贷款现在就会被认定2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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