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30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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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4:26
两题的答案都是D。理由:第一题中,张某并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虽然王某遭受损失但张某并没有取得利益,无因管理很明显与题干不符,可直接排除,至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至今没有明确的定义,但一般需要存在过错,而张某以为有人故意捣乱,将牛奶扔了,其行为并无过错,真正有过错的是送奶人,由于其误送牛奶而导致王某的利益受损,王某应找送奶人赔偿。第二题中,根据合同法第74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并且 送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而,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4:27
两是答案都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