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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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0:47
需要
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债权人需另行起诉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人民*解决当事人民事争议确定民事责任所依据的实体裁判规则,不属于执行权的授权规定,与之类似的相关民事实体规范很多,如连带保证等。另外,该条虽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同时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之规定。该款规定的例外情形是否存在,需要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起诉抗辩、法庭审理、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最终由*作出裁判进行认定,显然在执行程序中是不能径行认定该例外情形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