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9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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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9:03
你方的论点是“对真理的追求没有利害关系”。要论证这个观点,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论证:一、追求真理,是为了明了宇宙人生的*,知道一切现象之所以然,在一个真理的追求者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仅仅是想通过了解*,从而明白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这是属于对形而上的道的追求,没有任何功利的色彩,因此不涉及与他人的利与害的关系,因为利害关系,是就形而下的物质世界而言的。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追求与不追求真理的权利,一个真理的追求者所作的一切努力,并不危及任何人(不管他是否在追求真理)的利益,而是在精神的层面追求对宇宙人生世间万象的觉悟。明白真理,只是为了更好地顺应规律,得到心灵的解放;而不明白真理的人,他仍然在真理的范围之中生活,两种人都同样过着自己的生活,生活在各自的境界之中:各人都依照各自对生命的理解在生活,不可能不真正的利害冲突。三、只要是追求真理的人,都在追问着人生的意义,他们可能由于对宇宙人生的觉悟程度有所不同,因而有不同的境界,但他们的观念并不代表真理,而宇宙的*,不论你认清了还是没有认识它,它都是超越我们的概念的存在的,正如卫星定位系统存在于世界,知道它的存在的人可以更好地运用它,不知道它的存在的人不会应用它而忆,何谈什么利害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