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8 18:2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19
2022年6月中旬的时候,西安的一个幼儿园里面,上百名儿童突然间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呕吐现象,疑似是食物中毒,而且孩子们还高烧不退,腹痛和腹泻严重的甚至出现了便血和昏迷的现象。西安的一名女士透露自己的孩子在西安的一所名叫吉的堡金色悦城的幼儿园里面,自己的孩子同样出现了这样的症状。学生的食品安全一直都是重中之重,孩子们出现这样的情况,校方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首先要调查原因。
事情发生了之后,相关的新闻记者也来到了此地采访在6月22号中午的时候,甚至有网友到人民网去留言,表示从6月16号开始,这个幼儿园里面的孩子就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呕吐,还有腹泻的症状。截止到6月22号的中午,已经累积到了140多人,并且中班,小班大班的各个班级都有,孩子们都在儿童医院,还有西安一附院等医院就诊,甚至很多孩子都高烧到了39~40度,高烧反复不退,并且吃药的效果也不明显。
还有另外一个家长也跟媒体说,从6月19号开始自己的女儿就一天腹泻7次左右,到了第2天的时候腹泻了19次,第3天的时候腹泻了12次截止到6月22号采访的时候也已经腹泻了11次,感觉非常不舒服。在6月22号的时候,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回应,说幼儿园这边已经暂停了教学,并且正在接受相关的检查。
当地的教育部门包括疾控中心全部都已经介入,但是事故还处于调查阶段,调查的结果也还没有出来。截止到6月22号的时候,仍然还有8个孩子在医院里面住院检查的结果也还没有出来。但是无论最后的结局如何,幼儿园的校方这边是肯定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不管是校方的原因还是其他原因,至少学校这边没有起到监督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19
从结果上看,100多名儿童食物中毒可以说是十分严重,因此幼儿园很有可能对以下三方面的责任都有承担的必要。 首先是民事责任,我们上面论述了,幼儿园负有保障幼儿饮食健康的义务,因此从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这次的事件,受到损害的孩子的家长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提起诉讼,向幼儿园索要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从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幼儿园食堂这次大型食物中毒事件是由于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话,极有可能面临着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的惩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20
根据调查具体的情况学校要承担三方面的责任。1、行政责任:包括外部、内部两种。所谓外部,是由法定的行政执法部门,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所谓内部,是由上级部门对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行政处分。2、民事责任:按民法有关规定,由人民*判决承担赔偿等。3、刑事责任:按刑法有关规定,由人民*判决徒刑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20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幼儿园起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请示责任。学校发生中毒事件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