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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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5
培训费要不要计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区分培训的种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6
培训费要不要计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必须区分培训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处理:
第一,为提高员工职业技能,为企业更好服务,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特殊岗位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属于入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通常为工资薪金总额2.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不计入职工个人的薪酬所得,具体培训项目: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二、《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如果这部分应由个人承担的教育费用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则计入个人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企业如果是以培训、考察为名发生的旅游费,取得的是旅游公司*,按照财税[2004]11号文件规定均按照旅游费处理,应在“企业工会经费”中列支,需要分解并计入员工当月的工薪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