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30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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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8:21
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年出生于一个*公务员家庭。1788年进入杜宾根神学院学习。1793年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了七年的家庭教师。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1816年,他被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1818年开始担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 《精神现象学》(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1806 (See battle of Jena) 《逻辑学》 (Wissenschaft der Logik) 1812-1816 (last edition of the first part 1831) 《哲学全书》 (Enzyklopae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1817-1830 (分三个主要部分: 小逻辑、 自然哲学、 精神哲学) 《法哲学原理》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19 《美学讲演录》(又译:《美学》、《谈美学》) 《历史哲学讲演录》 《哲学史讲演录》 《宗教哲学讲演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8:21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因此,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代表作品:《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