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5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44
不需要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3、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44
辞职申请/辞职信是一种形式,一般公司都会要求写的,反正也不麻烦,在网上找找范文修改下就可以了!追问这个应该是进入档案的,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追答不会的,辞职信没什么法律效力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45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如果没有续签意向,双方关系解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45
易法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