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被执行人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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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6-08 09:10
学校被执行是什么意思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学校被执行是指学校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06:18
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叫做被执行人
【拓展资料】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五条 人民*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
(六)人民*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