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拒绝提供照片的电子版有没有有关大法律法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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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2:2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照相馆应该向肖像权本人提供照片底片。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2:30
照相馆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现在是电子版,过去是底片,照完相都给客户,不扣留底片
现在的商家很坏,不给你,目的就是让你继续在他这里洗照片。
其实照相馆脑子有问题,不方便顾客谁还来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2:30
合法不合理,照相之前应该说清楚的,,但是你有权要求他吧底片消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2:31
你要照的是普通的证件照吧,一般是3-5元不等,通常留的是一寸、小二寸、二寸这三个标准,很多用的证件是蓝色的、红色的,白色一般是驾驶证、身份证用的,这跟你的用途选择。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