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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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45
对经营者集中的控制,采取结构规制和行为规制并举的方法。在衡量经营者集中行为是否需要进行反垄断法控制时,不仅要鉴别经营者集中后是否破坏了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形成垄断状态,同时还要鉴别其行为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构成了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控制制度,在强调规制形成垄断状态的经营者集中同时,也对集中后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对于通过集中产生或者增强市场支配地位而导致市场竞争的实质性减少应当予以禁止,对于可能通过改变市场结构从而导致集中后的经营者走向合谋以造成市场竞争的实质性减少和集中后经营者通过单边效应导致市场竞争的实质性减少同样应予以禁止。 (1)界定相关市场。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判定一项集中行为是否具有实质性减少竞争的基本前提。一般来说,相关市场的界定,应当从购买者的角度来考察产品之间的密切替代性,依此确定产品市场、地域市场。(2)根据拟集中的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评价集中行为能否产生实质性减少竞争的后果。(3)评价市场上的其他因素能否阻止或抵销这一集中行为的反竞争效果,即看是否有对该集中予以豁免的事由。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46
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又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竞争,损害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