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36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1:47
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是按其年龄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分配抚养权的。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是判决妻子直接抚养。但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妻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丈夫可以请求*判决子女归其抚养, 情形包括:
??1)妻子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妻子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丈夫能有证据证明的其他情形,子女确不宜随妻子生活的。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夫妻双方都主张抚养权的,人民*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单独询问孩子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作出由丈夫或是妻子直接的判决。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
??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应予支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3:0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能具体说说吗
提问*把孩子判给女方 男方和男方的家人不给孩子*强制执行把男方拘留十五天男方还是不给该怎么办
回答那就会有刑事责任基本上
后果很严重
提问男方不给女方现在应该怎么做
回答继续请求*强制执行
就有可能转刑事程序
也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
提问变更抚养权是什么意思 女方二十一岁男方二十五岁争取抚养权会不会有影响
回答不会哦
那孩子还很小
一般女方是有优势的
提问准备离婚女方要回自己家男方和男方父母不让女方带孩子走女方离开孩子抚养权是不是会很难得到
回答嗯嗯
*之前都判了
所以继续找*执行局就行
提问我的意思是现在准备离婚因为男方不让女方带走孩子女方有舍不得放不下孩子所以一直没有起诉离婚害怕留下孩子就争取不到抚养权 应该怎么办
回答嗯嗯
还没离婚啊
那咋可能强制执行
咱们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呢
提问起诉离婚是因为男方不让带走孩子一直舍不得孩子放不下孩子所以一直坚持着我害怕把孩子留下到时候男方家得到抚养权的几率大一点
回答孩子两岁以内吗
看您夫妻都比较年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40
《民法典》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民法典》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具体相关原则规定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规定: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