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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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31
法律分析:【工作内容】巡察办的工作是反腐倡廉,良化各级规关和领导干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察督办、形成震慑,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成立性质】巡视组是临时机构,没有法定的行政级别,但是组长必须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普通干部不能担任。
法律依据:《巡察组工作规则》
第六条 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了解被巡察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多渠道收集信息。巡察组根据了解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报巡察办备案。
第七条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应当向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开展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察目的和任务。被巡察二级党组织应按巡察组的要求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 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应当听取被巡察二级党组织的工作汇报。
第九条 巡察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巡察组工作人员列席上述会议时,不参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