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3 12:4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47
法律分析:判刑经过*侦查、检察公诉、*审理,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各环节的具体办案时限如下:1、刑事拘留30天左右;2、审查逮捕7天;3、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5、*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不包括可能发生的延长等情形;6、对于团伙犯罪、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地市级和省级*延长侦查期限1到5月;7、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30天;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8、*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每次30天;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