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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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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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0:10
你说的不对。
一人犯数罪,总和刑期超过了35年,被数罪并罚了25年,执行2年后,发现有漏罪,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也只能并罚为25年。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应该还需执行23年。
执行过程中犯新罪,被判处5年,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应该被判处23年以上25年以下,而不是不能超过20年。因为数罪的总和刑期还是35年以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0:17
超过35年是数罪并罚为25年,已执行的刑期折抵新的刑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十、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