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地区交社保,最后按照什么标准领取养老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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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7:49
多地缴纳社保,办理退休地原则:
1、在户籍地缴纳社保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2、不在户籍地缴纳社保,但在其缴纳社保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0年,并且也是最后的缴费地,可以在此地办理退休,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
3、社保不在户籍地,且在此地缴纳社保年限也不满10年,在退休前将其社保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适合跨省);
4、社保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在退休前,需将各地社保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适合跨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7:50
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7:50
在户口所在地。或者是在连续缴纳满五年的任意一个地方。就可以拿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7:51
按照当地最低缴纳标准缴纳。例如重庆从2012年开始,以上年度缴费基数为准,最低可以缴纳40%,最高可以缴纳600%。
首次缴纳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准,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以最低缴费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