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15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2 15:47
1、如果是经你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2、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2 15:47
1、如果是经你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2、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9 02:38
1、如果是经你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2、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9 02:39
1、不管你的快递是因为快递公司的失误或者是自己公司负责收发快递的部门出问题了。
2、在你不能确定原因在哪里时,一定要先及时向快递公司反应,了解情况 。
3、如果快递公司员工反馈快递已被你的公司的其他人代签的话。
4、那么你就可以缩小寻找快递的目标了,联系自己公司收发快递的部门。
5、目前,每个企业的个人快递和企业快递都很多,员工之间快递发错是避免不了的事情。
6、及时的与负责快递收发部门的人员联系,追回自己的快递。
7、如果追寻不了的话,要求合理正当的赔偿是应该的,如果其不予赔偿的话,及时向企业处理这类事情的部门寻求帮助,必要的时候使用合理的法律手段。
8、如果快递公司无法追回,就应该给予正当赔偿。
9、快递是被快递公司弄丢的,不论快递公司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应该有理由和责任帮你追回快递。
10、快递是快递公司弄丢的,快递公司却寻找各种理由不予理睬,不给予赔偿,这该怎么办
11、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寻求相关的*部门给予帮助,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手段得到赔偿,同时也警示快递公司要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个人也要学会收集证据比如:何时网购,购买记录,卖家何时发货,卖家发货的的快递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