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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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4:38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与健身中心自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消费者与健身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正式确立。消费者享有在健身中心使用场馆、得到专业指导的权利,健身中心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健身相关服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