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是管社保信息变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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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3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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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00:06
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社保正式大变,会计人的收入和工作都将有重大影响!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1、会议内容
1、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2、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4、增强*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
2、不缴或少缴社保的后果
【拓展资料】举例子(1)在某三线城市,一家10人小公司,只买了一个员工最低标准的社保就可能过关了,也就不给那九个缴纳了。
但在税局全面负责征收以后,你可能需要补这9个的人社保,工资和社保得对应起来,并且实缴!(2)在一线城市,以北京为例:社保基数有上下限,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
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
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现下不少公司做法是:实际工资10000的,却按最低工资基数缴社保!这是不对的!而且,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这现实情况很有可能会改变,即你得按你实际工资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