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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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23:38
法律分析:2020北京积分落户分数线:97.13
最高分:124.17
最低分:97.13
6032名公示人员中,有1953名为首次申报,近7成来自北京周边及东北省份,总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且工作和居住地点郊区占比增加。从积分情况看,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项基础指标分值占比达到61.25%,较试行期提高了约1个百分点。受*修订及*效应叠加等影响,在郊区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占比有所增加。
二是年龄结构仍以中青年为主,大专以上学历仍占主要比例。公示人员年龄跨度较大,在30至57周岁之间,以中青年为主。梯度赋分效果开始显现,46周岁及以上人员获得更多公平机会,约占公示人员的6%。
三是行业分布广、所涉企业单位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人员较为集中。相关人员从业领域覆盖现有行业类别的75%,涉及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技术制造、金融、媒体、法律、教育、医疗、环境、文化、服务等多个领域。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第二条 2020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32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第二条 自2020年10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第三条 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0年10月15日至22日在市*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第四条 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将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自行打印调函前往*分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