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南南合作关系的有哪些国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7 05:2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3:36
只要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合作都是南南合作 很简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3:36
由于发展中国家多数位于发达国家的南方,因此人们习惯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称为南南合作。
根据联合国大会3251号决议,联合国南南合作特设局成立于1974年12月4日,是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一个下设机构。该机构的设立是为了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合作(即现在的“南南合作”)。1978年联合国TCDC大会采纳的布宜诺斯爱利斯TCDC行动计划的34号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南南合作特设局的主要职能,并于1978年12月19日由联合国大会33/144决议认可。南南合作特设局接受联合国大会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HLC)、联合国大会(GA)、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执行委员会的任命和指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该机构的行政和项目预算)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在2001年6月1日的12/2决议中重申了南南合作特设局是“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独立秘书处”和联合国南南合作系统协调员,同时也是联合国南南合作系统中的核心机构。南南合作特设局还负责管理用于促进南南合作的自由信托基金,该基金由1995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50/119号决议建立。2002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57/263决议进一步决定将南南信托基金列入联合国开发活动认捐会议。法律上:该机构受联合国大会高级委员会领导。制度上:它是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国南南合作系统协调机构、联合国计划开发署77国集团的核心机构。财政上:其行政和项目预算(固定的350万美元/年)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其他非核心资源由南南信托基金补充。运作上: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执行委员会批准的“3年合作框架”开展活动。管理上: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内部,该机构与其他基金和项目(如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联合国资本开发基金、联合国志愿者)处于同一级别,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助理署长向署长报告。成立27年来,根据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执行委员会、相关77国集团*级会议和南南峰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特设局承担了27项不同的使命和特别任务。这些职能归纳如下: 1、制定总体*指导方针,倡导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南南合作。 2、促进南南国家之间发展经验的共享。 3、支持开展跨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南南合作活动。 4、建立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南南合作与三方合作之间的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 5、在联合国体系内领导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南南合作的主流力量。 6、为两年一届的联合国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会议和两年一度的联合国秘书长给联合国大会的关于南南合作成员国的报告,编写有关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方面的报告。 7、管理核心资金固定拨款(350万美元/年),管理南南合作自由信托基金和77国集团Perez-Guerrero信托基金,以及动员其他资源。 8、联合国承担全球创意产业规划与协调任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