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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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0:38
宝马强制店内上险。
北京所有宝马4S店都有要求,在店购买新车时,消费者第一年不允许自己选择其他渠道(如电话车险)来购买保险,必须要在4S店购买。如果消费者选择贷款分期买车,还款期内则都必须在店内上保险。
4S店卖车本来就没利润,现在只能靠卖保险来赚钱,如果消费者要购买华晨宝马520Li款汽车,四大主险全部上齐的报价为14000元至16000元,根据经销商合作的保险公司不同,价格会有一定的浮动。著名品牌电话车险询问同款车型同类保险的价格,得到的回复则是8000元到10000元之间。
此前《中国消费者报》曾针对电话投保和4S店保险的区别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各大车险公司均推出电话直接投保方式,除新车第一年投保9折优惠外,还可在此基础上继续优惠15%。作为代理机构,4S店保险则是通过挣取商业险总额15%的返点盈利;而电话直投的模式,便是将这15%的代理费直接让利给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其余的险种则非强制要求购买。但是,无论是否为交强险,作为代理机构的汽车4S店都没有权利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各类渠道去上保险。4S店强行卖保险在汽车行业中并不鲜见,已有不少消费者对此进行过投诉。
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权益保*》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另外,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4S店设立经营的特殊性,具有独占地位的性质,对其强制卖车险的行为,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罚则进行处理。”